中共高幹,走了,剩下無法平復的人心

擔心被出賣主權的民眾,無論是在抗爭現場或看媒體轉播,一腔怨氣無處發洩:

「沒有出賣主權,為何同意可以不稱總統?警察可以遏止主權展示的旗幟(無論什麼旗)?」

「沒有侵害民主,為何制止民眾示威?」

「沒有妨害自由,為何拖行人民,只因立場不同?」

「沒有侵犯人權,為何可衝入私人住宅(營業場所),勒令關閉(關小)播放音樂音量?」

「不是警察國家,為何數千警力布防,隔絕抗議民眾,搶奪旗幟,鎮暴警力驅散?」

 

支持政府,對當政者有信心的民眾,看媒體報導,轉播,亦是一腔怨氣無處發洩:

「不是粗魯,野蠻,怎會想盡辦法讓遠來客人難堪?」

「不是暴力黨怎會帶暴民上街,破壞和平秩序?」

「不是低劣民粹,怎會暴力傷害執法警察?」

「不是趁亂累積選舉能量,怎會政黨領軍,佔據街頭,耗用社會成本?」

 

 雙方對壘,心中的怨念,無法排解,就算事件已結束 ,心理狀態也不會結束。

其實,無論任何人,支持哪一邊,都了解,絕不可能在道理或思想上說服對方!這就好像浪費唇舌,說服愛吃肉的人,吃素比較好(或倒過來),絕對徒勞無功!除非自己想改變!

 『追究暴力』成為事後丸,當政者的合法追究手段。當然如對司法中立有足夠信心的人,可能認為,最後司法的追究,可還原真實事件。

 但是最根本的東西,思想,信仰,喜好,你無法用『道理』說服對方,又如何相信可用『法律』說服對方?

 

執政者,如果用法律就可以帶領國家往前走,那政府部門都可以關了,剩立法機關(國會),法院和監獄就好了,相信這也是無稽之談。

 行政,尤其是事關意識形態的事,不是執政者粗略的用『依法行政』就可以解決。獨行其是,只會蓄積更大的不滿,鋸箭療傷,只會讓傷口化膿,發炎致命~~

 

掌握國家機器的人是擁有權力的人,有權要有責,並不是只要700萬人民鼓掌就好,其他500萬人也是你的責任!這個國家發生的任何騷動,都是你的責任!!

這500萬人的憂慮,需要有實質作法,證明『過慮了』。

『合法』做不到這一點。

『上媒體擔保』做不到這一點。

『暴力污名化』只會更激化!

 

民主國家,任何施政都是妥協的產物,而不是完美的產物,美國總統是地球上最有權力的人,但重大法案,他不需要與在野黨,社會意見領袖,共同商量嗎?

 『合法』的硬幹,霸王硬上弓,也許贏了一時,但只會讓討厭你的人更恨你,更恨你所代表的陣營,指責你的『國家暴力』!支持你的陣營,也因社會安定的損傷,更恨反對者!

 

當學生靜坐,不能指責他們『暴力』,而只剩指責『不合法』,要用『不合法』掩蓋『訴求內容』的討論,不正是顯露掌握國家機器者貧乏的自省與跟不同民意妥協的能力?

 

當政治智慧缺乏到只剩『合法』與『不合法』的說詞,那不只激化了對立,更拉了『法律的正當性』做陪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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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eorgetsa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